为更好地做好2010届毕业生的档案转递工作,规范个人档案材料的管理工作,根据国家有关学生档案管理的规定,并结合我院的实际,现将做好今年我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为不影响毕业生的就业报到和工作安置,请各院、系务必在6月24日至7月5日期间完成本院、系毕业生的档案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,各院、系整理毕业生归档材料的具体上交时间安排如下:
二、毕业生档案寄出后,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将档案转递相关信息统一登录到yh533388银河就业信息网的 “毕业生档案地址查询”专栏,毕业生可上网查询档案转档单位和去向。
三、为了对毕业生档案负责,请2010届毕业生,在就业半年以内到本人就业单位或接收保管本人档案的机构(如人才交流中心)查询、确认本人档案是否到达。如档案接收单位未收到档案,请与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联系,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与相关单位联系,查询档案去向。需要特别提醒毕业生的是若超过一年期限,yh533388银河就业指导中心将不再受理查询。
四、档案保留在学院期间毕业生提取本人档案,需用人单位(县团级以上)或户档托管机构等开具的“调档函”(或协议书)和本人毕业证及经办人身份证、学生自带档案审批表于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。若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本人提档,需在“调档函”上注明并加盖公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