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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h533388银河教学工作人员纪律规范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2-05-22 [来源]:yh533388银河 [浏览次数]:

yh533388银河教学工作人员纪律规范

教学工作人员包括教学管理人员、教师、实验室管理员等。教学工作人员应遵循我校相关工作制度及规范,确保经管院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1、教学管理人员应履行自身工作职责,准时到岗。

2、教学管理人员应按照学校安排及教学规律,及时安排工作任务。除特殊情况,必须为工作人员预留工作时间。

3、教学秘书应提前20分钟到单位,检查教室、多媒体设备情况,确保教师能够顺利开展教学。

4、教师应当提前3分钟进教室,每次课均检查学生出勤情况,对课堂纪律进行管理。

5、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教学时,应提前15分钟到教室,确定多媒体设备运行正常。

6、教学秘书在排课、安排考核时间及地点时,不得出现逻辑错误,一旦出现该类事件,视事件影响承担责任。

7、如因教学管理人员工作失误造成他人教学事故,本年度考核成绩最高为基本称职。

8、教学工作人员如出现教学事故,年度考核为不称职。

9、教师调停课至少提前1天申请,并履行学校手续。每年因个人原因(包括病假)进行调停课次数不得超过其承担课时总数的7%,否则年度考核结果最高位基本称职。

10、教学秘书需及时将各类通知告知教职工,及时收取各类材料,及时将各种文件送达相关部门。

11、实验室管理员应坚守岗位,并在实验课上课前20分钟检查仪器设备、开放实验室。如在开课前5分钟出现学生在实验室门外聚集无法进入实验室的情况,视为教学事故。实验课程结束时,实验室管理员要确保实验室关闭。

附件:yh533388银河教学工作人员纪律规范.doc